334 杂文-《林夏的重生日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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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然而,若想到有一天不再写字,有觉得生命太过落寞无聊了。

    可见。我还是喜欢文字的。

    我从不认为我是在创作,我只是在写字,将我头脑里面的故事写下来。供大家欣赏。

    就好比现在,我不觉得我是受编辑之邀,在进行创作。

    我只是将对面的每一位读者当作我的朋友,和你们闲聊。

    其实,我并不遥远,我就在你们身边,用另一种方式和你们聊天。

    当然,能够静下心来看我这段文字的,一定是有一些阅历的人。倘或对面是一个刚刚十三岁的花季少女,也许一本情节斐然的文字能吸引她的目光。但我这堆似闲聊般的废话,定然让少女们觉得索然无味。

    少女们大多精力旺盛,有说不完的话,放不完的笑,和参加不完的聚会。

    而对我而言,每日清净的坐在家中,邀三两好友,喝茶谈天,也不觉得时间难挨。

    反而觉得这才是生活。

    我喜欢安静的环境。

    以前我的工作是读书,休息是写作;现在我的工作是看孩子,休息还是写作。

    在感情上,我已经习惯了依赖写作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在这个行业里面已经有了六七年,有时候想想,时间都去哪儿了呢。

    然后看着账户上的一堆数字,才恍然发觉。

    原来时间慢慢的变成了它们。

    也许,只有在写着什么的时候,我才能感觉到我自己。

    在零九年的某个午后,孩子们温软的睡着。

    我摊开纸,沙沙的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仓颉的灵感不灭,美丽的中文不老。

    我爱文字,亦爱我的职业。

    琉颜,写于零九年七月。”

    写下这段文字,也没去修改,直接将文档存了,发给了陈清。

    很快,她的qq 就响起了,一个举大拇指头像的后面附着两句话:不愧是文豪,这么快就能写出这样好的文字。以我多年编辑的经验,你这是要转型的节奏啊!

    林夏笑了笑,噼噼啪啪打了起来。

    琉颜:怎么这么说?

    喵喵:你看啊,你刚出道的时候,写的都是小女孩爱看的青春,比如《如果时光听不见》《错过》这类煽情的文字。等你高中了,开始写《谋尽天下》《锦绣》这样的文字,这个时候你的读者,也从十几岁的高中大学生变成了白领阶层。现在你又开始写杂文了,这样你的读者圈子又会广不少,比如宅在家里的一些家庭主妇,或者是喜欢你这种生活节奏的人。

    琉颜:喵姐,你可真是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。(未完待续。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,欢迎您来()投推荐票、月票,您的支持,就是我最大的动力。手机用户请到m.阅读。)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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